一九七五年。
前进村,早晨的宁静,被一道高昂的惊叫声瞬间划破。
“啊!”
“那个傻子死了!满头血!”
“什么?死了?老子可是刚花了三十块钱买下来的,怎么能死了呢?”
此时三间土墙瓦房上,用红色的油漆刷着:知青情,乡村梦,共筑辉煌未来语录的门前,宋富贵圆圆的大脸上,却满是心虚与焦急。
手中紧攥着的三张十元的票子,仿佛下一刻,就要从他手心飞走了。
他身旁穿着蓝色的确良上衣,黑色长裤,面相有些刻薄的媳妇刘婆子,赶紧帮着宋富贵将手中的钱,往怀里揣,嘴里还不停催促着,“当家的,快,快把钱收起来!”
只是宋富贵肚子太大,藏蓝色长裤本就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,这手心里的钱,一着急,竟一时半会揣不进去。
刚才发出怒吼声的夏玉田,瞬间反应过来,“那是我的钱!”一个箭步冲上前,推开碍事的刘婆子,狠狠攥住宋富贵的手腕,声音很是焦急,“这傻子死了,这儿媳妇我们家不买了!”
宋富贵看着到手的钱,真要飞了,胖胖的圆脸上,横肉直颤,很是气急败坏,“一手交钱一手交货,这买卖就是成了,是你自己不看着她,让她撞死了,现在怎么能反悔呢?”
“反正这傻子死了,做不成我家的儿媳妇了,这钱就还是我的!”
夏玉田才不管宋富贵说什么,攥着他手腕的手,不敢有一丝松懈,要知道这可是他存了一辈子,给儿子买媳妇的钱,不能儿媳妇没买成,钱还没了。
摔倒在地的刘婆子,手脚并用地爬起来,死死扯着夏玉田的胳膊,小小的眼睛里发出了凶光,“夏玉田,宋瑾已经卖给你家了,她现在生是你家的人,死是你家的鬼!”
夏玉田梗着脖子,压根不认,“还没进我家门呢,什么人啊,鬼啊的,刘婆子你别瞎说!”
正在争执的三人没发现,躺在地上满头是血的小姑娘,猛地睁开璀璨的桃花眼。
原本的傻子宋瑾,觉醒了!
原来她是一本《娇软知青惹上冷酷糙汉》的书里,到死都不被人可怜的炮灰傻子。
从小被人贩子拐走,卖到这个叫做前进村的小山村里。
因为长得漂亮,粉面桃腮,再加上一双潋滟的桃花眼,一眼就被地主宋富贵相中,买下来当他儿子的童养媳。
只是后来他们才发现,宋瑾在被拐的途中因为发高烧,烧坏脑子成了个小傻子。
十年后,宋富贵的儿子因为贪玩,在湖边溺水身亡,从那以后,宋瑾这个傻子童养媳,就更是成了他们的眼中钉,肉中刺。
在她十八岁这年,也就是今天,想将她转手卖给夏玉田家,得了侏儒症的儿子,宋瑾撞墙丢掉了半条命,才躲了过去。
只是后来美丽大方的知青女主,来到前进村后,与糙汉男主爱恨纠缠不断,在一次被恶毒女配嫉妒迫害时,看到正在一旁玩耍的宋瑾,找她当了背锅侠,结果却意外害死了她。
现在的宋瑾,既然觉醒了,那她就再不是那个原书中,到死都可怜的炮灰傻子了!
然而当下,她还不能暴露自己恢复神智的事情,不然宋富贵和刘婆子这对宋扒皮,肯定会再次高价卖了她。
毕竟一个傻子,即使再漂亮,也不是人人都愿意买的。
这时门前,远远走来几个,拿着大包小包行李的年轻男女,而走在最前面的正是大队长周正,宋瑾眸光陡然一亮,手脚并用地起身追了出去。
而就在她起身的那一刻,正在争执的宋富贵三人吓得“妈呀!”一声叫了出来。
夏玉田趁机将自己的钱从宋富贵手中夺了回来。
宋富贵和刘婆子气得,差点呕出一口老血来。
“大队长,小瑾痛,痛!”
宋瑾边跑,边指着自己额头上鲜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