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群土匪大惊,同时又有些搞不懂,你说你一个人,一把弓,这么近的距离,能射死几个人?我们土匪一个冲锋,还不就搞定你了?!
会这么想的人,都是没见识过余志的“万箭术”的人,那是相当的无耻下流卑鄙到了极点的一种“妖术”!
“嗖嗖嗖嗖嗖嗖……”
无数的箭支从四面八方射来,一群土匪,人仰马翻!
场面混乱不堪,鲜血直流!
土匪们傻眼了,这,真的是妖术啊!
赶紧跑吧!
等到土匪们想跑时,才发现自己身边的兄弟伙,死伤惨重,没剩下几个能动弹的了。
你妹的,这是什么世道啊!太不公平了!
还能站着的四肢健全的土匪们惨叫着四散而逃,金霸先这一次隐约看到了一些眉目。有一些矮小的身影在周围的树林阴影里闪动。那就是万箭术的真实面目吗?
余志连地上的土匪尸体都懒得管,直接打马走过去。
金霸先紧随其后,金香玉看着满地的尸体,鲜血染红了她的马蹄,又是一阵呕吐。看样子,她要想适应这种场面,还需要一段时间。
余志从来都是除恶务尽,那些四散逃跑的土匪和地痞流氓,自有无数的约德尔人弓箭手在前路上等着他们。搜刮他们的钱包的重任也交给约德尔人了。
余志只管慢悠悠的骑着马,一边看风景,一边调侃金香玉的胆小。
金霸先叹息着,自己真的老了吗?自己这一身武艺,好像很不值钱且没有什么用似的。龙门镖局以前的生意全靠金霸先的武功和龙门镖局的信誉。如今看来,自己能安稳的跑了大半辈子的押镖生涯,真是幸运到了极点。
金香玉虽然很佩服余志的万箭术。但是,余志一直取笑她的胆小,让她很不爽,一直撅着嘴。
幸好金香玉再没有取下自己的面纱,后面的路途顺利多了。
一路走了十日,三人都有些疲乏了。来到一座小城,江度城。三人决定,在这里好好的歇息几天。江度城虽小,各种休闲设施都齐全。青楼妓院,客栈酒楼,一样不少。
三人找了一间比较大的客栈住下,客栈名为往来客栈。
往来客栈里住的大多是一些客商,也有几个武林人士,都是些五大三粗的汉子。
还有几个瘦弱的书生也寄宿在这里,他们是来这里向刘国著名的经学泰斗孟文希求学的。其中有一个书生,颇有几分才学,是这一群书生的领袖。
那书生名为雷致知,家学渊源较好,属于耕读传家的类型。
这些书生在客栈大厅里吟诗作赋,旁若无人。这也算是好兴致了,丝毫不在乎周围的鲁莽汉子。
让余志感到无奈的,金香玉对那些吟诗作赋的书生很感兴趣。尤其是难雷致知吟诗诵书时,金香玉都双眼发光,挪不动脚步。
余志看到,金香玉眼中闪烁着和花痴一般的神情,心中大惊,麻烦了。
若是,金香玉被那书生勾走了魂儿,余志还有什么搞头啊!
这一路的辛苦,岂不是白受了?!
金霸先也很无奈,自己的这个女儿,虽然从小喜欢舞枪弄棒,偏偏对文弱书生特别的推崇。
不过这样也好,找个身家清白的书生,总比眼前这个看不清来历的余志要好些吧。
余志冷哼道:“不就是吟诗吗,咱也会。”
金香玉耳朵挺尖,听见余志这话,回头笑道:“余兄,你也是文人?我看你是跑江湖的吧,吟诗作赋那些文雅的事儿,你一个满手鲜血的厮杀汉,也会?”
余志看了看雷致知,那小子,长得真帅。
余志有些苦逼了,长得帅,难道就一定写诗写的好吗!真是花痴的想法。
不就是吟诗吗,咱也装一次逼!
余志淡淡的笑道:“吟诗不过是小道而已,我追寻的是人生长生久视的大道。”
金香玉嘟着嘴道:“吹牛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