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王围想要有威望,途径当然是出征获胜,想要获得更多的威望则是进行亲征。
要不,楚国再北征试一试?
楚国来向汉国问计,想要吕武派出人手帮楚国进行变法,适合再跟汉国交战吗?
现在已经是战国初期的阶段,大多数人的思维则是依然留在春秋时期。熊围能够向吕武请求帮助,不等于出兵跟汉国交锋会存在心里障碍。
说白了,其实就是春秋时期人们觉得一码事归一码事的思维结构,才不会将所有事情混为一谈,也就个人交情归于个人交情,涉及到国家大事则是该怎么就怎么着。
吕武一开始对春秋人们的思想很不习惯,一度还觉得他们有精神分裂症,慢慢也就习惯了人们的思维层次,不再浅白地区分友情与背叛。
目前熊围的处境并不好,甚至可以说异常糟糕。
偌大的楚国不说处在分崩离析的边缘,君王与公族决裂,公族与非公族贵族大有玩自治,一个不慎楚国就要提前进入“封君政治”的历史阶段了。
这是弑君篡位的一些过程过于恶劣,熊围不但杀了刚继位的熊员,并且还将熊员的子嗣杀了个干净。
熊围那么干是为了保证不遭到反扑,索性让熊员一家子整整齐齐。
然而,楚国公族与贵族看到熊围那么狠辣,他们能不感到害怕吗?怕肯定是怕得要死,认为熊围连自己的近亲都能下狠手,杀起他们来就更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,不跑还留下来等死啊!
公族与贵族一跑,熊围几乎成了光杆君王。
没有了臣民的君王,他还是君王吗?一定会变成了只有君王名份的孤家寡人。
若是变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,君王也就得了一个众叛亲离的下场,估计是离“被”薨逝不远了。
说起来,楚国离奇死亡的国君可不少,国君之位从芈姓的这家换那家一度成为一种常态,只是从来没有谁像熊围那么狠,一下子让被害者一家子整整齐齐入了土。
“汉王所言,需对外征战获取威望?此寡人知也,需知汉王是否有意助我变法。”熊围问道。
现在是公元前538年的春季下旬。
公子罢敌在汉国待了将近四个月,前一个月就是正常出使,后面有一个月在向吕武讨教变法事宜,剩下的两个月则是游历汉国各郡县了。
没错,汉国已经置郡,县这个行政单位则是早就有了。
郡就是由数个县组成的行政单位,汉国算是首创。
只是吧,汉国虽然置郡县了,一些分封却是依旧存在,算是一个郡县制与分封制共存的国家。
简单的解读,郡县算是中央直属,它们其实原先就属于汉氏子姓的“产业”,改革之下变成了国有;一些公族和贵族享有封地,他们拥有城邑的所有收益权,执法权则是被收归于国有。
要知道一点,依照周王室的“宗法”来论,讲究的是臣下之臣非君之臣,连带一国之君也不能对贵族封邑随意指手画脚,抓捕和颁布法令什么的权力也是没有。
那么,史书上记载一国之君颁布法令,到底是颁布给谁看,又是在什么范围执行呢?其实就是在国君直属的“县”以及愿意执行的公族封邑,外姓贵族并不被包括在内。
另外,当时只有城邑以及周边的村落算是领地范围,其余都算是无主之地,也就是说国君的“恩情”无法泽被苍生。
所以了,仅仅是收回全国的执法权而言,也就让汉国疆域范围内执行同一套律法,将所有人给包括了进去,算是吕武迈了一小步,让诸夏前进了一大步。
这种事情一圈看下来,无疑问只有吕武能够做到,其余国家的一国之君根本没有吕武的资本,想效仿就等着举国皆反吧。
吕武有什么资本?威望什么的太虚,光有威望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。最为主要的是吕武不但有威望,还有一二十万为之效命的大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