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会牢牢记住你的脸,
我会珍惜你给的思念,
这些日子在我心中,
永远都不会抹去……”
杨谦深情演唱的时候,远在魔都的一间高校女生宿舍里,他的歌声伴随着一些噪音,也从一部手机里传了出来。
“咦,小雯,你们在听什么?”
对面的床上,一双大长腿高高地蹬飞了被子,然后一位穿着热裤的女生从扶梯上,兴冲冲地爬了下来。
“看直播呢,南粤大学的毕业典礼。”
张小雯看了一眼身材好到让她这个女生都想摸一下的戴羽妮,虽然在宿舍天天能见到,但她还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。
“南粤大学的毕业典礼?你看这个干什么?”戴羽妮虽然嘴上这么说,但她还是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了手机屏幕上那个唱歌的男生。
直播本来帧率就不高,拍得距离又远,看起来更是模模糊糊的,根本瞧不清楚对方长什么模样。
不过,戴羽妮也不是奔着看帅哥来的,她在床上听着觉得这歌有意思,才下来瞅一瞅。
“妮爷,你坐吗?”
旁边另一个女生给戴羽妮搬了一张椅子。
别看戴羽妮身材好,她性格上却风风火火的,跟女生也喜欢称兄道弟,没有多少女人味。
以前舍友们还想叫她“妮妮”来的,但戴羽妮嫌太肉麻,直接让别人喊她“妮爷”。
“这个直播可有意思了,前面有一个人唱歌求婚,然后现在又有一个人跑上来唱歌,刚才主播还说是要抢亲,结果是虚惊一场……”
戴羽妮知道这个,刚才就是因为张小雯叫嚷说着有人求婚,宿舍其他两个女生才围了过去。
但戴羽妮对凑热闹并不感兴趣,而且听前面求婚的那个人唱的,她都想喊切歌了。
“这是什么歌?他唱得还挺好听的,声音很干净。”
戴羽妮指了指正在唱歌的杨谦。
声音很干净是杨谦的特点。
但实际上,杨谦能把这首《再见》唱得让耳朵很挑剔的戴羽妮都觉得“挺好听”,还得归功于他乐感的提升,以及此刻他心情与歌曲的共鸣!
正是因为他正在经历着毕业的离别,心情激荡,情感才能融入了他的歌声,从而让他的歌声听起来跟真正的歌手一样,极富感染力。
戴羽妮不觉得情感共振对于一个歌手来说是一个多么特别的技能,甚至都把杨谦当成是有基本功的歌手来看,所以,她更多注意到的还是杨谦声音里有别于他人的特质——干净!
“对啊,这首歌名字叫什么?”
“《再见》,刚才他唱之前不是说了?”
两个舍友一个糊涂,一个记忆好,总算是给了戴羽妮一个正确的答案。
“没有《再见》这首歌啊!”
戴羽妮拿起自己的手机,并没有搜出来,就连她听着杨谦接下来唱的歌词,在网上搜,也没有找到对应的歌曲。
“没有吗?会不会叫别的名字?”
“不会是他自己写的吧?”
张小雯倒是误打误撞地猜到了答案。
不管是不是这个男生写的,戴羽妮都对他产生了一些兴趣。
“小雯,这个男生叫啥你知道吗?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,或者他有没有搞直播?”
戴羽妮兴致勃勃地摸了摸下巴。
“妮爷,你又在给你的乐队找主唱吗?可是他不是唱摇滚的吧?”
张小雯挠了挠头。
“说不定也会唱摇滚呢!而且我们也不是说非要唱摇滚不可,唱民谣不行啊?再不济,认识一下,交个朋友也不错,他嗓音条件挺好的。”
戴羽妮是喜欢音乐的人,不然也不会自己花钱去组乐队来玩了。
不过,目前她的乐队还真的只能是玩玩……